2006年11月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色狼请吃饭女工遭强奸
李福华

  11月5日,涉嫌强奸罪的吴某被永嘉警方刑事拘留。
  吴某与女青年潘某是老乡,又在同一个车间工作。有老婆的吴某对潘产生邪念,就于10月27日晚上,提出要到潘某的住处请潘吃饭,潘某不好意思拒绝,遂叫上一女工友作陪。当晚11时许,吴某和女工友一起离开潘家,但没走几步就快速折回,乘着酒性将潘强奸。几天后,潘某终于鼓起勇气向永嘉县公安局瓯北刑侦中队报警。
  (李福华)